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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产生海外坏账的常见贸易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日期:10-15 16:19|来源:未知

中国外贸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易导致海外坏账,形成经济损失,必须严加防范。

首先是由于出口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商品质量和价格竞争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付款方式就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其次是国际市场存在着商业信用危机的陷阱,稍一不慎将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重大的坏账损失。常见的风险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 1.国外买家要求改变付款方式。买方要求以银行汇票替代跟单信用证,当外贸企业同意后,给付的却是假的银行汇票。
  2. 2.将小额汇票复印后,涂改金额数字,由小额改为大额,复印后传真给外贸企业,诱骗外贸企业发货。
  3. 3.签发空头支票或冒充存户假造支票。
  4. 4.盗用银行名义签发银行汇票。
  5. 5.虚构付款授权书或伪造银行保函和支付通知书。
  6. 6.预付少量定金,待外贸企业发货后,再制造种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等等。 

那么,我们的外贸出口企业应当如何预防这些常见的贸易风险,防范海外坏账呢?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对海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客户是企业的财富来源也是主要风险来源。因此,在进行出口贸易前最好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如果本企业的力量不足以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委托开户银行或专业国际资信调查机构对特定海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作出是否应确认该笔业务的正确判断。

二、订立完善的外贸合同

通过资信调查,确定买方信用可靠后,应与买方签订完善的出口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交货时间和方式,运输条件和包装要求,付款期限和方式,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争议解决方法和仲裁等条款。

三、对国外买方出具的付款票据进行严格审查

应通过银行查询来确定票据的真伪,出口货物应尽量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减少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买方使用信用证的条件下还应注意以下情况:

  1. 1.信用证种类中有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在接受信用证时应避免接受可撤销信用证,因为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银行有权在开出信用证后随时取消或修改信用证而不必征求受益人的同意,所以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2. 2.要审查开证银行的支付能力,对于规模较小的开证银行,应要求其出具另一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的银行的保函。
  3. 3.要审查信用证的支付条款是否符合购销合同的内容。
  4. 4.由于不可撤销信用证是验单付款,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外贸企业向押汇行提交的所有单证必须符合信用证条款,不得有任何瑕疵。

在未确定买方提供的付款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时,不应向买方发货,更不应赊销产品。

综上所述,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系列控制制度和完善的签约、发货手续,企业的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保持外销各环节信息链接畅通、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外贸业务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查询。切记牢牢掌握货物权,不收妥货款,绝不能放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出口企业的坏账损失,将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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